MiniCenter 服務條款

版本:2026-07-29

本服務由角鴞股份有限公司(英文顯示名稱 Otus, Inc.,統一編號 90232847,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244巷6弄18號)提供。聯絡信箱為 legal@otus.tw

1. 適用範圍

本條款適用於 MiniCenter Platform Account、身分驗證及共用平台能力。個別 Project Client 或 Project Backend 的會員、商品、訂單、交付、權益及退款規則由該專案另行約定。

2. 註冊與帳號

自行註冊者須年滿 18 歲。Platform Account 屬於自然人的個人身分,不得出售、出借、共享或轉讓;組織權限應透過 Project Membership 或 Advertiser Membership 指派。帳號持有人應合理保護 Credential,發現未授權存取時應儘速通知我們。

3. 可接受使用

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違法、詐欺、侵權、騷擾、冒充、惡意程式、未授權存取、干擾服務、規避限制、操縱付款或廣告數據,或未經授權蒐集個資。遵守公開回報規則、避免超出必要存取且迅速通報的善意安全研究,不會僅因研究本身被視為濫用。

4. 帳號持有人提供的內容

帳號持有人或 Project Client 保留其內容權利,並僅授予我們為提供所要求服務而儲存、處理、傳輸、顯示、備份及進行安全檢查所必要的非專屬授權。此授權不包含訓練通用 AI、轉售內容或用於無關廣告。

5. 服務、付款與第三方

我們以合理商業努力維持服務,但不保證永久不中斷、完全無錯誤或任何功能永久存在。一般 Platform Account 沒有固定 uptime SLA。MiniCenter 可處理付款,但 Project Backend 負責其商品、Project Order、Entitlement、交付與退款承諾。帳號持有人主動選擇的外部登入或付款介面,可能另受該第三方條款約束。

6. 限制、停權與終止

遇到資安風險、帳號遭入侵、疑似詐欺、違法、侵權、濫用、危害他人或合法機關要求時,我們可採取必要限制。緊急情況可先處置後通知;一般違約會提供合理補正機會。永久終止須有可稽核理由,且不影響帳號持有人提出異議、隱私請求或 Account Deletion。

7. 責任

在法律允許範圍內,我們不對不可合理預見的間接或附帶損失負責。本條款不排除故意、重大過失、人身損害、個資責任、台灣消費者保護或其他依法不得排除的權利。一般服務不設定固定金額賠償上限。

8. 條款變更

一般重大變更原則上提前 30 天通知。法律、資安或防濫用緊急變更可縮短期間並說明理由。通知本身不會被當成接受;只有明確標示需重新接受的版本才可能在生效後限制一般使用。

9. 準據法與爭議

本條款以台灣法律為準據法。爭議可先透過 legal@otus.tw 協商;協商不成時,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法院,但不排除依法強制適用的消費者管轄、申訴或其他救濟。本條款不要求強制仲裁或放棄集體救濟。

繁體中文版本為準;英文版本為翻譯。